• 2021-08-12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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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女排队长朱婷8月11日晚在个人交际媒体贴出《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以及公证书主页,并配文:"已公证,固定依据。已报案,恳求追查刑事责任。下一站,人民法院。"

      《回执》显现,朱婷在8月11日托付律师报案,内容是2021年7月19日至8月2日期间,有网民在网上虚拟中国女排队员朱婷的谣言,成心抹黑朱婷。

      中国女排在东京奥运会上小组赛遭受三连败,无缘决赛。据中国女排总教练郎平泄漏,朱婷手腕受伤,严峻程度连她也感到十分吃惊。虽然郎平表明,朱婷现已极力,但网上仍是谣言四起,其间大部分内容触及队长朱婷,包含了她在备战期间的练习情绪以及代言商业广告的"内情"。

      针对朱婷报案对诋毁者追查刑事责任,上海市公安局的报案回执显现: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知才处理的案子。案子发展痛经状况查询方法,朱婷以及代表律师可通过来电查询接报、受理状况。

      那么,何为"人民法院告知才处理的案子"?记者今天上午采访了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吕彪。

      据吕彪介绍,从朱婷交际账号泄漏的信息和她发布的回执来看,虽然没有详细阐明案子触及的详细类别、罪名,但从现在了解到的状况来看,应该是声誉类的损害案子,刑法上触及的或许罪名包含凌辱罪、诋毁罪,归于"人民法院告知才处理的案子",也便是一般说的自诉案子中的一种类型,只要受害人亲自到法院提起指控申述法院才受理。与公诉案子相对,后者一般需求公权力介入,比方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朱婷的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必定了解相关的法令知识,为何还会向公安机关报案?吕彪以为或许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或许是未雨绸缪,究竟朱婷是大众人物,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中国女排的形象,严峻性与一般的诋毁案子有所不同。法令也规则了因凌辱、诋毁别人,严峻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的,不属"告知才处理"的规模。另一方面,也或许是出于扩大影响的考虑,以此向大众表明情绪,以正视听。

      现在,上海警方没有对此事作出回应,本报将重视案子进一步发展。

      首席记者 潘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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