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2-25 01: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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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作业监督的抉择

    (2000年3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为更好地实行宪法和法令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责任,遵循履行党中心抉择方案布置,进一步加强经济作业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高质量展开,推动国家管理系统和管理才能现代化,结合实践经验,作如下抉择: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对国务院经济作业行使监督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承当有关详细作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帮忙和合作。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展开经济作业监督,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维、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维、科学展开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维为辅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保证和促进商场在资源配置中起抉择性效果和更好发挥政府效果,安身新展开阶段,遵循新展开理念,构建新展开格式,推动高质量展开。

      三、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办的四十五日前,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进行开始检查,构成开始检查定见,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处理状况及时反应财政经济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展开开始检查阶段,有关专门委员会能够展开专项检查,提出专项检查定见,送财政经济委员会研讨处理。

      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开始检查时,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关于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履行状况与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草案的陈述,其间应当陈述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首要方针和使命完结状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抉择遵循履行状况,对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首要方针、作业使命及相应的首要方针、办法的编制依据和考虑作出阐明和解说;

      (二)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草案的开始方案;

      (三)关于上一年度中心预算内出资方案履行状况的阐明和本年度中心预算内出资方案的安排;

      (四)开始检查所需求的其他资料。

      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开始检查的要点是: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完结状况,特别是首要方针和使命的完结状况;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编制的辅导思维应当契合党中心抉择方案布置和中心经济作业会议精力,契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五年规划大纲和中长时间规划大纲;首要方针、要点使命和严重工程项目应当契合经济社会展开条件特别是资源、财力、环境实践支撑才能,契合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的根本要求,有利于经济社会长时间健康展开;首要方针取向和办法安排应当契合完善体系机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坚持方针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财政方针、货币方针应当与首要方针相匹配。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履行状况和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草案的检查效果陈述。检查效果陈述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关于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履行状况的整体点评,需求重视的首要问题;

      (二)对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陈述和方案草案的可行性作出点评,对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履行作业提出定见和主张;

      (三)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同意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陈述和方案草案提出主张。

      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意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履行的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年八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履行状况的陈述。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定见交由国务院研讨处理,国务院应当将研讨处理状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陈述。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履行状况的陈述、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定见和国务院对审议定见的研讨处理状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发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上半年经济形势剖析做好相关准备作业,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剖析陈述。

      八、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履行监督的要点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履行应当遵循党中心抉择方案布置和中心经济作业会议精力,履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抉择要求,契合政府作业陈述中提出的各项方针和使命要求;首要方针特别是束缚性方针完结状况、要点使命和严重工程项目展开状况应当契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展开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方案履行状况的陈述应当深入剖析存在的首要困难和问题及其原因,对未到达预期展开的方针和使命应当作出阐明和解说,提出具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方针办法,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顺畅完结。

      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每年四月、七月和十月中旬别离举办季度经济形势剖析会议,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转状况的陈述,进行剖析研讨,将会议对国民经济运转状况的剖析和提出的定见主张向委员长会议陈述,并以会议纪要和简报方法发送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十、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五年规划大纲和中长时间规划大纲草案的开始检查和检查,参照本抉择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则履行。

      五年规划大纲和中长时间规划大纲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检查同意的前一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绕五年规划大纲和中长时间规划大纲编制作业展开专题调研,听取调研作业状况的陈述,并将调研陈述送有关方面研讨参阅,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检查同意做好准备作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和财政经济委员会承当详细安排作业,拟定调研作业方案,和谐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作业安排展开专题调研,汇总集成调研效果。

      十一、对五年规划大纲和中长时间规划大纲草案开始检查时,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五年规划大纲和中长时间规划大纲草案;

      (二)关于五年规划大纲和中长时间规划大纲草案及其编制状况的阐明,其间应当对上一个五年规划大纲首要方针和使命完结状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抉择遵循履行状况、本五年规划大纲首要方针和要点使命的编制依据和考虑等作出阐明和解说;

      (三)关于严重工程项目的安排;

      (四)开始检查所需求的其他资料。

      十二、对五年规划大纲和中长时间规划大纲草案开始检查的要点是:上一个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状况;本五年规划大纲编制的辅导思维应当契合党中心关于五年规划的主张精力,能够发挥未来五年展开蓝图和举动大纲的效果;首要方针、要点使命和严重工程项目应当契合我国国情和展开阶段,契合经济社会展开的客观规律,契合国家中长时间展开战略方针,统筹必要性与可行性;首要方针取向应当契合党的根本理论、根本路线、根本战略,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

      十三、国务院应当加强对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状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价和总结评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的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有针对性地做好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的监督作业,推动五年规划大纲顺畅实施。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状况的动态监测资料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十四、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的中期阶段,国务院应当将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状况的中期评价陈述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定见交由国务院研讨处理,国务院应当将研讨处理状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陈述。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状况的中期评价陈述、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定见和国务院对审议定见的研讨处理状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发布。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展开专题调研,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调研陈述。

      对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状况中期评价的监督要点是:五年规划大纲实施应当契合党中心的主张精力,遵循履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抉择要求;首要方针特别是束缚性方针完结状况、要点使命和严重工程项目展开状况应当契合五年规划大纲展开安排;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状况的中期评价陈述应当深入剖析存在的首要困难和问题及其原因,对未到达预期展开的方针和使命应当作出解说和阐明,提出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方针办法,推动五年规划大纲顺畅完结。

      十五、国务院应当对上一个五年规划大纲实施状况进行总结评价,构成总结评价陈述,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检查同意的五年规划大纲草案同时印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五年规划大纲的总结评价陈述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首要方针完结状况;

      (二)要点使命履行状况;

      (三)严重工程项目实施状况;

      (四)存在的首要困难和问题;

      (五)相关定见主张。

      十六、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意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五年规划大纲在履行过程中,呈现下列状况之一的,能够进行调整:

      (一)因国内外经济形势产生严重改变导致宏观调控方针取向和首要方针、要点使命等有必要作出严重调整的;

      (二)国家产生特别严重自然灾害、大局性的严重公共安全事情或许进入紧急状态等导致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五年规划大纲无法正常履行或许完结的;

      (三)其他特殊状况导致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五年规划大纲无法正常履行或许完结的。

      十七、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五年规划大纲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在履行过程中需求作部分调整的,国务院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和同意。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调整方案的提出一般不迟于当年第三季度末;五年规划大纲调整方案的提出一般不迟于其实施的第四年第二季度末。除特殊状况外,国务院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办的三十日前,将调整方案报送常务委员会。

      除特殊状况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办的四十五日前,将国务院的调整方案送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开始检查,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检查效果陈述。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五年规划大纲调整方案,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陈述。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绕党和国家经济作业中心和大局依法加强监督,要点重视深化经济体系变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立异、推动区域和谐展开、坚持绿色低碳展开、保证和改进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作业履行状况,必要时能够听取和审议国务院专项作业陈述、展开专题问询或许作出抉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有关作业安排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做好相关作业,催促国务院有关部门更好地推动履行作业。

      十九、国务院对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大局、触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严重抉择方案,依法在出台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陈述。

      呈现下列状况之一的,国务院或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许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陈述,作出阐明:

      (一)因世界经济形势或许国内经济运转产生严重改变需求对宏观调控方针取向作出严重调整;

      (二)触及国计民生、国家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严重经济体系变革或许对外开放方案出台前;

      (三)严重自然灾害或许给国家产业、团体产业、人民群众生命产业形成严重损失的严重事情产生后;

      (四)其他有必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许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陈述的严重经济事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为必要时,能够依法作出抉择抉择,也能够将评论中的定见主张转送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研讨处理。

      二十、对触及面广、影响深远、出资巨大的国家特别严重建设项目,国务院能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许常务委员会提出方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许常务委员会审议并作出抉择。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许常务委员会安排,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前款所述方案进行开始检查,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许常务委员会提出检查陈述。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五年规划大纲确认的严重工程项目和本抉择第二十条所述的国家特别严重建设项目等,依据需求听取国务院的作业陈述,进行审议,以为必要时能够作出抉择。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安排,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有关作业安排,能够对前款所述项目的实施状况展开专题调研,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专题调研陈述。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每半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供给中心预算内出资方案实施状况的有关资料。

      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金融作业的监督。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十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陈述下列状况:

      (一)货币方针履行状况;

      (二)金融业运转状况和监督管理作业状况;

      (三)金融支撑实体经济状况;

      (四)金融系统变革和对外开放状况;

      (五)防备化解金融风险危险状况。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供给月度、季度和年度金融运转数据和相关资料,合作支撑盯梢监督作业。

      二十三、同外国或许世界安排订立有关经济方面的公约和协议,凡依据订立公约程序法的规则,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抉择同意或许参与的,由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方案,提请审议抉择。依照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则,能够将方案交由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审议定见。

      上述公约和协议的修正、废弃或许退出,对比其订立的程序处理。

      二十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听取和审议专项作业陈述、执法检查、问询和质询、特定问题查询、专题调研等方法,加强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经济作业的监督。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安排,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能够举办会议,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题陈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能够运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计算监督效果,延聘研讨安排和专家学者,托付第三方评价,使用大数据技能等,进步经济作业监督效能。

      二十五、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经济作业监督中作出的抉择、抉择和审议定见等,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盯梢监督,催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遵循履行抉择和抉择,仔细研讨处理定见和主张并及时反应。常务委员会以为必要时,能够就有关状况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专项作业陈述。国务院应当在规则期限内,将抉择抉择的履行状况或许审议定见的研讨处理状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陈述。财政经济委员会承当盯梢监督的详细作业。

      对不履行抉择抉择或许履行抉择抉择不力形成严重后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能够经过专题问询、质询、特定问题查询等方法加强监督。

      二十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经济作业监督职权的状况,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陈述,承受监督。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定见和主张,应当陈述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会议抉择是否批转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研讨处理,并将效果陈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展开经济作业监督,应当充分发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效果,仔细听取代表定见主张,自动回应代表关心,支撑代表依法履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作业监督联络代表作业机制。确认监督项目、展开监督作业,应当仔细听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定见主张。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环绕代表方案主张提出的、代表遍及重视的经济社会展开作业中的杰出问题,安排展开专题调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年度方案和五年规划大纲草案进行开始检查时,应当约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与。本抉择所列其他事项的监督作业,能够依据需求约请有关方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与。

      展开经济作业监督的有关状况应当经过代表作业安排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发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评论本抉择所列事项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据要求,及时供给相关的信息资料和状况阐明,并派国务院负责人或许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陈述状况,听取定见,答复问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评论本抉择所列事项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据要求,及时供给相关的信息资料和状况阐明,并派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到会陈述状况,听取定见,答复问询。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要求,使用国家电子政务网等方法,定时供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数据和相关资料。

      二十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展开经济作业监督的状况,除法令还有规则外,向社会揭露。

      本抉择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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