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2-25 01:49:46
  • 阅读(5728)
  • 评论(5)
  •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维护法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湿地资源处理

      第三章 湿地维护与运用

      第四章 湿地修正

      第五章 监督查看

      第六章 法令职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维护,维护湿地生态功用及生物多样性,保证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制作,完成人与天然调和共生,拟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及统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湿地维护、运用、修正及相关处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湿地,是指具有明显生态功用的天然或许人工的、终年或许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含低落时水深不超越六米的海域,可是水田以及用于饲养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在外。国家对湿地实施分级处理及名录准则。

      江河、湖泊、海域等的湿地维护、运用及相关处理活动还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运用处理法》等有关法令的规则。

      第三条 湿地维护应当坚持维护优先、严厉处理、体系处理、科学修正、合理运用的准则,发挥湿地修养鲸云视频,英雄无归,蜘蛛侠,鲸云,美剧,水源、调理气候、改进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维护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并将展开湿地维护作业所需经费依照事权区分准则列入预算。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维护担任,采纳办法坚持湿地面积安稳,进步湿地生态功用。

      城镇人民政府安排群众做好湿地维护相关作业,村民委员会予以帮忙。

      第五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分担任湿地资源的监督处理,担任湿地维护规划和相关国家规范拟定、湿地开发运用的监督处理、湿地生态维护修正作业。国务院天然资源、水行政、住宅城乡制作、生态环境、农业乡村等其他有关部分,依照职责分工承当湿地维护、修正、处理有关作业。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天然资源、水行政、住宅城乡制作、生态环境、农业乡村等主管部分树立湿地维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

      第六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维护和谐作业。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分依照职责分工担任湿地维护、修正、处理有关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维护宣扬教育和科学常识遍及作业,经过湿地维护日、湿地维护宣扬周等展开宣扬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湿地维护意识;鼓舞底层群众性自治安排、社会安排、自愿者展开湿地维护法令法规和湿地维护常识宣扬活动,营建维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教育主管部分、校园应当在教育教育活动中重视培育学生的湿地维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展开湿地维护法令法规和湿地维护常识的公益宣扬,对损坏湿地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 国家鼓舞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过捐献、赞助、自愿服务等方法参加湿地维护活动。

      对在湿地维护方面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给予赞誉、奖赏。

      第九条 国家支撑展开湿地维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运用推行,加强湿地维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育,进步湿地维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撑展开湿地维护科学技术、生物多样性、留鸟迁徙等方面的世界合作与沟通。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湿地的职责,对损坏湿地的行为有权告发或许指控,接到告发或许指控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维护告发人、指控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湿地资源处理

      第十二条 国家树立湿地资源查询点评准则。

      国务院天然资源主管部分应当会同国务院林业草原等有关部分定时展开全国湿地资源查询点评作业,对湿地类型、散布、面积、生物多样性、维护与运用状况等进行查询,树立一致的信息发布和同享机制。

      第十三条 国家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准则,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方针归入湿地维护方针职责制。

      国务院林业草原、天然资源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分依据全国湿地资源状况、天然改动状况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要求,确认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方针,报国务院同意。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纳有用办法,执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方针的要求。

      第十四条 国家对湿地实施分级处理,依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用、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含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维护红线。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天然资源、水行政、住宅城乡制作、生态环境、农业乡村等有关部分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及规划,并树立维护标志。世界重要湿地应当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许其授权的部分担任发布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及规划,并向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存案。

      一般湿地的名录及规划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或许其授权的部分发布。

      第十五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分,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疆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维护规划编制全国湿地维护规划,报国务院或许其授权的部分同意后安排实施。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会同有关部分,依据本级疆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维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维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安排实施。

      湿地维护规划应当清晰湿地维护的方针使命、总体布局、维护修正要点和保证办法等内容。经同意的湿地维护规划需求调整的,依照原同意程序处理。

      编制湿地维护规划应当与流域归纳规划、防洪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第十六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规范化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天然资源、水行政、住宅城乡制作、生态环境、农业乡村主管部分安排拟定湿地分级分类、监测预警、生态修正等国家规范;国家规范未作规则的,能够依法拟定当地规范并存案。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树立湿地维护专家咨询机制,为编制湿地维护规划、拟定湿地名录、拟定相关规范等供给评价证明等服务。

      第十八条 处理天然资源权属挂号触及湿地的,应当依照规则记载湿地的地理坐标、空间规划、类型、面积等信息。

      第十九条 国家严厉操控占用湿地。

      制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严重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维护设备项目、湿地维护项目等在外。

      制作项目选址、选线应当躲避湿地,无法躲避的应当尽量削减占用,并采纳必要办法减轻对湿地生态功用的晦气影响。

      制作项目规划选址、选线批阅或许核按时,触及国家重要湿地的,应当寻求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分的定见;触及省级重要湿地或许一般湿地的,应当依照处理权限,寻求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的部分的定见。

      第二十条 制作项目确需暂时占用湿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运用处理法》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理。暂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越二年,并不得在暂时占用的湿地上建筑永久性建筑物。

      暂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康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

      第二十一条 除因防洪、航道、港口或许其他水工程占用河道处理规划及蓄滞洪区内的湿地外,经依法同意占用重要湿地的单位应当依据当地天然条件康复或许重建与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适当的湿地;没有条件康复、重建的,应当交纳湿地康复费。交纳湿地康复费的,不再交纳其他相同性质的康复费用。

      湿地康复费交纳和运用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财务部分会同国务院林业草原等有关部分拟定。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依照监测技术规范展开国家重要湿地动态监测,及时把握湿地散布、面积、水量、生物多样性、受要挟状况等改动信息。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依据监测数据,对国家重要湿地生态状况进行评价,并依照规则发布预警信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依照监测技术规范展开省级重要湿地动态监测、评价和预警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加强对一般湿地的动态监测。

      

      第三章 湿地维护与运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展开,完善湿地维护准则,健全湿地维护方针支撑和科技支撑机制,保证湿地生态功用和永续运用,完成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一致。

      第二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依据湿地维护规划和湿地维护需求,依法将湿地归入国家公园、天然维护区或许天然公园。

      第二十五条 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采纳办法,防备和操控人为活动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晦气影响,加强湿地污染防治,减缓人为要素和天然要素导致的湿地退化,维护湿地生态功用安稳。

      在湿地规划内从事旅行、栽培、畜牧、水产饲养、航运等运用活动,应当防止改动湿地的天然状况,并采纳办法减轻对湿地生态功用的晦气影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在处理环境影响点评、疆土空间规划、海域运用、饲养、防洪等相关行政许可时,应当加强对有关湿地运用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湿地维护办法等内容的查看。

      第二十六条 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对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运用活动进行分类辅导,鼓舞单位和个人展开契合湿地维护要求的生态旅行、生态农业、生态教育、天然体会等活动,适度操控栽培饲养等湿地运用规划。

      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舞有关单位优先安排当地居民参加湿地管护。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充分考虑保证重要湿地生态功用的需求,优化重要湿地周边工业布局。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能够采纳定向扶持、工业搬运、招引社会资金、社区共建等方法,推进湿地周边区域绿色展开,促进经济展开与湿地维护相和谐。

      第二十八条 制止下列损坏湿地及其生态功用的行为:

      (一)开(围)垦、排干天然湿地,永久性切断天然湿地水源;

      (二)私行填埋天然湿地,私行采砂、采矿、取土;

      (三)排放不契合水污染物排放规范的工业废水、日子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积、丢掉、遗撒固体废物;

      (四)过度放牧或许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捉或许灭绝式捕捉,过度上肥、投药、投进饵料等污染湿地的栽培饲养行为;

      (五)其他损坏湿地及其生态功用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应当依照职责分工,展开湿地有害生物监测作业,及时采纳有用办法防备、操控、消除有害生物对湿地生态体系的危害。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要点维护野生动植物会集散布湿地的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计环境。

      制止在以水鸟为维护目标的天然维护地及其他重要栖息地从事捕鱼、挖捕底栖生物、捡拾鸟蛋、损坏鸟巢等危及水鸟生计、繁衍的活动。展开观鸟、科学研究以及科普活动等应当坚持安全间隔,防止影响鸟类正常寻食和繁衍。

      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应当实施维护办法。经依法同意在洄游通道建闸、筑坝,或许对水生生物洄游发生影响的,制作单位应当制作过鱼设备或许采纳其他补救办法。

      制止向湿地引入和放生外来物种,确需引入的应当进行科学评价,并依法获得同意。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分和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流、湖泊规划内湿地的处理和维护,量体裁衣采纳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水源修养与水土坚持等处理修正办法,严厉操控河流源头和蓄滞洪区、水土流失严峻区等区域的湿地开发运用活动,减轻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晦气影响。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天然资源主管部分和沿海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沿海湿地的处理和维护,严厉管控围填沿海湿地。经依法同意的项目,应当同步实施生态维护修正,减轻对沿海湿地生态功用的晦气影响。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住宅城乡制作主管部分和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湿地的处理和维护,采纳城市水系处理和生态修正等办法,进步城市湿地生态质量,发挥城市湿地雨洪调蓄、净化水质、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功用。

      第三十四条 红树林湿地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编制红树林湿地维护专项规划,采纳有用办法维护红树林湿地。

      红树林湿地应当列入重要湿地名录;契合国家重要湿地规范的,应当优先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制止占用红树林湿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评价,确因国家严重项目、防灾减灾等需求占用的,应当依照有关法令规则处理,并做好维护和修正作业。相关制作项目改动红树林地点河口水文情势、对红树林成长发生较大影响的,应当采纳有用办法减轻晦气影响。

      制止在红树林湿地挖塘,制止砍伐、采挖、移植红树林或许过度采摘红树林种子,制止投进、栽培危害红树林成长的物种。因科研、医药或许红树林湿地维护等需求砍伐、采挖、移植、采摘的,应当依照有关法令法规处理。

      第三十五条 泥炭沼地湿地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拟定泥炭沼地湿地维护专项规划,采纳有用办法维护泥炭沼地湿地。

      契合重要湿地规范的泥炭沼地湿地,应当列入重要湿地名录。

      制止在泥炭沼地湿地挖掘泥炭或许私行挖掘地下水;制止将泥炭沼地湿地蓄水向外排放,因防灾减灾需求的在外。

      第三十六条 国家树立湿地生态维护补偿准则。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事权区分准则加大对重要湿地维护的财务投入,加大对重要湿地地点区域的财务搬运付出力度。

      国家鼓舞湿地生态维护区域与湿地生态获益区域人民政府经过洽谈或许市场机制进行区域间生态维护补偿。

      因生态维护等公共利益需求,形成湿地所有者或许运用者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第四章 湿地修正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天然康复为主、天然康复和人工修正相结合的准则,加强湿地修正作业,康复湿地面积,进步湿地生态体系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破碎化严峻或许功用退化的天然湿地进行归纳整治和修正,优先修正生态功用严峻退化的重要湿地。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展开湿地维护与修正,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禀赋条件和承载才能,合理装备水资源,保证湿地根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湿地生态功用。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证明,对具有康复条件的原有湿地、退化湿地、盐碱化湿地等,量体裁衣采纳办法,康复湿地生态功用。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湿地维护规划,量体裁衣采纳水体处理、土地整治、植被康复、动物维护等办法,增强湿地生态功用和碳汇功用。

      制止违法占用犁地等制作人工湿地。

      第四十条 红树林湿地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对生态功用重要区域、海洋灾祸危险等级较高区域、濒危物种维护区域或许造林条件较好区域的红树林湿地优先实施修正,对严峻退化的红树林湿地进行抢救性修正,修正应当尽量选用本地树种。

      第四十一条 泥炭沼地湿地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量体裁衣,安排对退化泥炭沼地湿地进行修正,并依据泥炭沼地湿地的类型、发育状况和退化程度等,采纳相应的修正办法。

      第四十二条 修正重要湿地应当编制湿地修正计划。

      重要湿地的修正计划应当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同意。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在同意修正计划前,应当寻求同级人民政府天然资源、水行政、住宅城乡制作、生态环境、农业乡村等有关部分的定见。

      第四十三条 修正重要湿地应当依照经同意的湿地修正计划进行修正。

      重要湿地修正完成后,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检验合格,依法揭露修正状况。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加强修正湿地后期处理和动态监测,并依据需求展开修正作用后期评价。

      第四十四条 因违法占用、挖掘、开垦、填埋、排污等活动,导致湿地损坏的,违法行为人应当担任修正。违法行为人改变的,由继承其债款、债款的主体担任修正。

      因严重天然灾祸形成湿地损坏,以及湿地修正职责主体灭失或许无法确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实施修正。

      第五章 监督查看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天然资源、水行政、住宅城乡制作、生态环境、农业乡村主管部分应当依照本法规则,依照职责分工对湿地的维护、修正、运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查看,依法查办损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天然资源、水行政、住宅城乡制作、生态环境、农业乡村主管部分进行监督查看,有权采纳下列办法:

      (一)问询被查看单位或许个人,要求其对与监督查看事项有关的状况作出阐明;

      (二)进行现场查看;

      (三)查阅、仿制有关文件、材料,对或许被搬运、毁掉、藏匿或许篡改的文件、材料予以封存;

      (四)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备或许财物。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天然资源、水行政、住宅城乡制作、生态环境、农业乡村主管部分依法实施监督查看职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合作,不得回绝、阻止。

      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加强对国家重要湿地维护状况的监督查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加强对省级重要湿地维护状况的监督查看。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法,对湿地维护状况进行监督查看。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依法揭露湿地维护相关信息,承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九条 国家实施湿地维护方针职责制,将湿地维护归入当地人民政府归纳绩效点评内容。

      对损坏湿地问题杰出、维护作业不力、群众反映激烈的区域,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应当会同有关部分约谈该区域人民政府的首要担任人。

      第五十条 湿地的维护、修正和处理状况,应当归入领导干部天然资源财物离任审计。

      第六章 法令职责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发现损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或许接到对违法行为的告发,不予查办或许不依法查办,或许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置。

      第五十二条 违背本法规则,制作项目私行占用国家重要湿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分依照职责分工责令中止违法行为,期限撤除在不合法占用的湿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备,修正湿地或许采纳其他补救办法,依照违法占用湿地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不中止制作或许逾期不撤除的,由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部分依法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制作项目占用重要湿地,未依照本法规则康复、重建湿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责令期限康复、重建湿地;逾期未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托付别人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当,依照占用湿地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背本法规则,开(围)垦、填埋天然湿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分依照职责分工责令中止违法行为,期限修正湿地或许采纳其他补救办法,没收违法所得,并依照损坏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损坏国家重要湿地的,并依照损坏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背本法规则,排干天然湿地或许永久性切断天然湿地水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责令中止违法行为,期限修正湿地或许采纳其他补救办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形成严峻后果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背本法规则,向湿地引入或许放生外来物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理、处分。

      第五十六条 违背本法规则,在红树林湿地内挖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分依照职责分工责令中止违法行为,期限修正湿地或许采纳其他补救办法,依照损坏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树木形成损坏的,责令期限补种成活损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无法确认损坏株数的,依照相同区域同类树种成长密度核算株数。

      违背本法规则,在红树林湿地内投进、栽培阻止红树林成长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责令中止违法行为,期限整理,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形成严峻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背本法规则挖掘泥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主管部分依照职责分工责令中止违法行为,期限修正湿地或许采纳其他补救办法,没收违法所得,并依照采挖泥炭体积,处每立方米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背本法规则,从泥炭沼地湿地向外排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责令中止违法行为,期限修正湿地或许采纳其他补救办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背本法规则,未编制修正计划修正湿地或许未依照修正计划修正湿地,形成湿地损坏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损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人未依照规则期限或许未依照修正计划修正湿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分托付别人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当;违法行为人因被宣告破产等原因损失修正才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实施修正。

      第六十条 违背本法规则,回绝、阻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依法进行的监督查看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能够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六十一条 违背本法规则,形成生态环境危害的,国家规则的机关或许法令规则的安排有权依法恳求违法行为人承当修正职责、赔偿损失和有关费用。

      第六十二条 违背本法规则,构成违背治安处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意义:

      (一)红树林湿地,是指由红树植物为主组成的近海和海岸潮间湿地;

      (二)泥炭沼地湿地,是指有泥炭发育的沼地湿地。

      第六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能够依据本地实践,拟定湿地维护具体办法。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

    19  收藏